根據學院《學分制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學分制選課實施辦法(試行)》《課程重修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學分制學生成績考核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學分制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試行)》文件精神,現將本學期重修有關事宜安排如下:
一、重修要求
1.學分制試點專業學生補考不及格的課程都要進行重修,且重修考核合格后方可獲得相應課程的學分。重修課程如正考不及格,不再安排補考,但可繼續重修。另外,學分制試點專業學生畢業前不安排清考,所有不合格的課程都要通過重修來獲得相應的學分。
2.非學分制學生與學分制學生一同參加課程輔導后由各系安排線上考試,考試方式由各系自行決定。
3.所有已經報名參加重修的學生務必按時參加重修學習,缺課或不按時完成作業達20%及以上者,取消參加重修考試的資格,課程學分記為零。
二、重修課程教學安排
1.對重修報名人數少于30人的課程,本學期不再單獨開設重修教學班,將采取自學重修與教師線上輔導相結合的形式重修。已報名的重修學生請于10月28日前聯系本系部負責老師,由系部具體安排課程輔導教師及重修事宜,聯系方式如下:
建筑工程系:
聯系人:劉老師 電話:18919081266
交通工程系:
聯系人:陳老師 電話:18909440645
環境與市政工程系:
聯系人:馬老師 電話:2771981
建筑系:
聯系人:劉老師電話:2393780 15709318777
建筑經濟管理系:
聯系人:劉老師電話:2393870 13993161816
測繪地理信息系:
聯系人:王老師 電話:18219818341
2.學習通任意選修課學分未修夠的同學請自行在超星學習通APP中選擇課程進修學習,保證任意選修課學分達到畢業要求。2018級學生學習通任意選修課要求門數6門,其中包括創新創業類課程1門,共計6學分;2017級學生學習通任意選修課要求門數4門,其中包括創新創業類課程1門,共計4學分。
教務處
2021年10月25日